关于黄标车实施机动车审检季度监测制度的信息
一、实施机动车审验季度检测对象
本次执行机动车季度检测对象是“黄标车”,即排放标准达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实施检测地点
公告实施后,各县(市、区)机动车其他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黄标车尾气环保检测和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工作
三、不合格处理情况
对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四、请强制注销机动车情况
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车号、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制注销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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